那时候,我们都是穷学生,每天蹬着破烂的自行车上下学。他和我同班又同路,个子不怎么高,还有些胖嘟嘟,但是人特义气,总是嚷着要保护我,上下学都要等着我一起。
那时候的我因为懒得洗头,干脆剃了个男生头,每天穿着校服,身材干巴巴的没点料,经常跟男生扎堆混一起,动不动跑去踢足球,皮肤黑黑的,跟阿炮就是那种不分男女的哥们。
后来高考后,我好歹上了大学。阿炮因为家里穷,成绩也不好,干脆就直接辍学了,在酒吧里学起了调酒。
我大学就在本地读的,为了赚学费,给仙女减轻负担,就在阿炮在的酒吧里兼职当吧员。
阿炮这人脑子特别的灵活特别的好使,属于那种很能混的那种。从学徒开始干起,一年内就成了专业调酒师,两年内就混成了经理级。等我大学毕业,他已经开起了这家酒吧。
有些人的人生,就是这么顺风顺水的,仿佛什么都是特简单的事儿。我特别羡慕阿炮的性格,也从心里对这个哥们服气。
至于当驻唱,是这样子的。那时候不是流行超级女声么,我就也跟着凑热闹去报名了,虽然没几轮就被刷下来了,无缘上电视。但是好歹嗓子还行,在阿炮的酒吧抖胆唱了两晚,发现反响还不错。阿炮就说:你啊,以后也不用多了,每礼拜来这唱一次歌吧,我付费。
起先我只是把这当做乐趣,根本不想要阿炮的钱。我喜欢那种唱歌的感觉,台下的人喝酒的喝酒,跳舞的跳舞,我一个人唱着我爱唱的歌,感觉特别的孤独。可我,就变态地享受那种孤独。
阿炮知道我开销大,一开始免了我酒钱,后来隔三差五塞给我一包烟,再后来干脆就给我开工资了。我拒绝他不乐意,他说这几年酒吧生意还凑合,他也没找老婆,钱够花,给我我就用着,他家没妹妹,他从高中起就拿我当妹妹看,叫我别见外。
我打心眼里喜欢这家伙,身上总有那么一股子江湖义气。他特待见仙女,仙女也特别待见他,两人有时候好的跟亲母子似得,倒是我显得像是路上捡来的。
.。都来读